各位台灣語言學學會理事、監事、終身/個人會員您好!
學會將於今(106)年11月25日會員大會選舉第十屆理事、監事,依據本會辦法,理監事選舉參考名單中之候選人得由理事、監事提名,或由10位以上個人會員連署提名。
歡迎踴躍提名,提名人數理事1~15位、監事1~5位,因多位會員姓名相同,請註明被提名人姓名與單位。請於9月30日前將提名名單寄 lingtw9@gmail.com。若您不是本屆理事或監事,同樣只需回覆您屬意的候選人,不需自行尋找連署人再共同提出,秘書處將統一彙整、統計連署人數,並進行後續徵詢候選人意願、送交理監事會議討論等程序。感謝您的支持與配合!
台灣語言學學會秘書長 蕭素英 敬上 106.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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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語言學學會理監事選舉辦法(節錄)
第一條 本會理監事候選人資格如下:具學會個人會員資格,未停權者。
第二條 每次理監事選舉皆應選出理事十五人、監事五人,候補理事五人、候補監事一人。遇理事、監事出缺時,分別由候補理事與候補監事依序遞補之。
第三條 理監事候選人數不得少於理監事當選及候補人數。理監事候選人得由當屆理監事提名,或由十位以上個人會員連署提名之。經徵詢其意願後列於候選人名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