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語言學研究所徵聘專任教師啟事
1、 職級:助理教授(含)以上。
2、 名額:壹名。
3、 應徵資格:語言學或相關領域學科博士,具備英語授課能力。
4、 學術專長:以句法學及/或南島語研究專長者為優先考量;其他跨領域語言學研究者亦歡迎申請,尤其鼓勵結合人工智慧(AI)之相關研究。
5、 工作內容:
- 教學依受聘者之專長開授大學部及研究所課程,包括「語言田野調查」必修課程。
- 研究與學術發展建立並持續發展具獨立性且運作活躍之研究團隊,並產出高品質且具國內外學術影響力與能見度之研究成果。
- 所務與校務服務參與本所及校方之行政與學術服務,包括委員會工作、招生、課程規劃與發展,以及其他相關學術職責;並透過學術研討會、工作坊、合作研究及其他學術活動,積極參與本所之學術社群與交流。
- 學生指導與輔導指導並輔導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之學業與研究發展。
6、 薪資待遇、研究資源與相關福利:
- 薪資與其他給付國立大學教師之薪資依教育部所訂薪資標準核定,包括本俸及學術研究加給。符合資格之教師亦得依本校相關規定申請各項獎勵或加給,包括新聘優秀人才獎勵、彈性薪資,以及其他教學與研究相關加給。
- 研究經費申請教師可申請校內外各類研究經費,包括教育部玉山(青年)學者計畫、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國科會,NSTC)研究計畫補助,以及本校針對新聘及優秀教師所提供之相關補助計畫。相關計畫可提供研究計畫發展、研究人力、設備、國際合作及其他研究活動所需之經費與資源。
- 教學資源與全英語授課(EMI)補助本校提供教學及課程發展相關資源,並設有全英語授課(English-Medium Instruction, EMI)相關獎勵與補助。符合資格且開設經核可 EMI 課程之教師,得依本校相關規定及審查程序申請課程補助、教材製作補助及 EMI 教學助理(TA)資源。有關教師薪資待遇、研究經費、教學資源及其他相關福利之詳細資訊,請參閱國立臺灣大學教師手冊及本校相關規定。
- 職務宿舍及生活協助符合資格之新聘教師,得依本校相關規定及宿舍供應情形申請新進教師職務宿舍。外籍教師亦可獲得住宿及到任初期之相關生活協助。
7、 研究環境與學術合作:本所致力於營造以語言研究為核心的跨領域學術環境,尤其著重於結合語言、認知與資訊科學的研究。本所之研究與教學涵蓋理論與實驗語言學、語言與認知研究、計算方法、資料科學及語言科技應用,提供教師跨越傳統學科分野、開展跨領域研究與合作的良好環境。本所教師亦有多元的校內跨領域合作機會,可與神經生物與認知科學研究中心、腦與心智科學研究所及人文AI共智未來實驗室等校內單位進行研究合作。此外,本所亦與國內外重要大學及研究機構維持密切的學術交流與研究合作,包括中央研究院、伊利諾大學香檳分校(University of Illinois Urbana-Champaign)、英屬哥倫比亞大學(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及東京大學(University of Tokyo)。上述校內外學術交流與合作,為新進教師拓展跨領域及國際合作奠定良好基礎,亦有助於建立並拓展自身的研究合作關係。
8、 預計起聘日期:民國 116 年8 月 1 日。
9、 申請人檢附下列資料:
- 博士學位證書影本。
- 個人詳細學經歷表。
- 歷年著作目錄。
- 5年內代表著作(至多4篇,須為2022/8/1以後出版者)。
- 7年內參考著作(至多5篇,須為 2020/8/1以後出版者)。
- 曾任教於國內大專院校及研究機關者,請附教師證書及歷年聘書影本各一份。
- 推薦信三封
- 提供欲開授課程開課課綱三門
10、 應徵者請於台灣時間民國115年11月15日前,將上述申請資料以pdf格式寄至gilntu@ntu.edu.tw,並請於信件標題註明「申請教職」。
洽詢電話:02-33664104
傳真電話:02-33669667
聯絡人:李佳霖 所長E-mail: gilntu@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