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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015 台灣語言學學會2015年年度最佳博碩士論文獎實施細則
一、申請資格: 論文正式完稿日期為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之間者。論文完稿日期以繳交給校方之正式論文版本所載之日期為準。申請者(於提出申請案時)須為台灣語言學學會會員。請注意每篇論文只能申請一次。
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2015年8月7日止。
三、申請方式: (一)自台灣語言學學會網站(http://linguist.tw)下載申請表。 (二)申請人須檢附資料,如下: 1.申請表一份(含申請人姓名、論文題目、論文正式完稿日期、及指導教授之推薦原因等; 指導教授得在申請表中填寫推薦原因,或是另外附上推薦函都可以接受)。 2.論文摘要之pdf檔一份。 (三)以上資料須於申請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寄達指定之Email地址。Email主旨請寫:LST論文獎申請_(申請人姓名)論文日期。
(四)若申請表上所填日期與指導教授所述日期不符,則自動喪失申請資格。
(五)資料不全時,恕不接受申請。申請表與推薦函請寄Word檔以利後續作業(然申請表若因字型可能無法正確顯示等因素可另外加寄pdf檔)。
四、初審結果將於2015年9月初公佈。台灣語言學學會學術組將以email通知通過初審之申請人,並將名單公告於台灣語言學學會網站。
五、年度論文獎申請一律採線上作業。因此,通過初審之申請人須於通知函指定時間內,將論文全文完稿之pdf電子檔寄至指定地址。
六、決選結果於今年會員大會(11/25)前公布,並於會員大會中頒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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